星期五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奇幻小说网www.hljulaw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这片大陆上,有两个国家。其中有一个大国名叫凯尔萨帝国,实力稍微弱小一些的国家名叫奥菲王国。

奥菲王国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公主,大陆上所有见过公主的人,都发自真心的赞叹她的美貌,称她为大陆的明珠。而在公主十八岁生日那天,王国将举办生日宴会,邀请了所有未婚的王子前来参加,同时也是为了给公主挑选一个联姻对象。

“我一定会将公主娶回来的。”王子用剑劈开前路的荆棘,说:“既然是大陆的明珠,就应该被安放在凯尔萨帝国的皇宫中。”

他身后的骑士驾驶着马车,低声说:“是的,王子殿下。”

王子转头看他,从对方的语气中,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失落。

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王子对身边的骑士了如指掌。他们并肩作战,彼此是最信任的战友和同伴,所以这次参加凯尔萨公主的生日宴会,王子只带了骑士一个人。

王子只需要骑士一个人就够了。

王子再仔细回想了一下,觉得刚才应该是他的错觉,因为骑士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。

为了掩饰自己刚才的错觉,王子故意轻松地说:“在外面还要这么称呼我吗?说了很多次,你可以喊我哥哥。”

骑士说:“王子殿下,这不合规矩。”

王子:“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,我就是规矩。再说了,你本来就是我的弟弟啊。”

骑士没有吱声,王子用长剑一边劈开眼前的荆棘,心想他们自从离开皇宫之后,骑士对他的态度就很奇怪。虽然平时还是照常一起战斗,并且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,但其中,确实有极其微妙的态度差异。

那种差异就好像一根头发落在脸上,又轻飘飘地被吹走了一样。

因此这一路上,王子总是开一些玩笑,主动挑起话题,希望能看到骑士更多的反应。然而骑士大部分时候就像刚才那样,只是面无表情的沉默。

凯尔萨帝国距离奥菲王国不远不近,他们需要穿过各种道路,也有不得不在野外露宿的时候。黄昏时分,他们找了个地方扎下帐篷。骑士去河边抓了鱼,又摘了野果,回到营地升起火堆,将铁锅架上。等锅里的水烧开后,骑士将切好的肥鱼扔进锅里,加上随身携带的调料,很快鱼汤便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香味。

王子和骑士吃完细腻鲜美的鱼肉,喝完鱼汤,还有清甜的野果用来清口。

夜色渐深,骑士又在营地外拉起了一圈细线,线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耽美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狂撩总裁的108种方式

狂撩总裁的108种方式

小最
商烨华表示他很崩溃,他不就揍了个某个肖想他的王八蛋一顿吗?怎么一觉醒来就在这个鬼地方了,还穿到了一个小弱受身上? 什么?他必须按照【系统】的设定狂撩周天翊?嫁给他才能解脱? 他明明是个攻好吗? 双总裁
耽美 连载 25万字
【四爱】为了夫人们我不得不努力

【四爱】为了夫人们我不得不努力

利刃
段寻一朝穿越进了一个架空的王朝。上一世的她军功赫赫,平定了新星历战争,却死在了星际议会院自己人手里。 段寻发誓,这一世她必当个富贵闲散人,能躺绝不坐。 可惜事与愿违,有道色字头上一把刀,段寻改不了好色的毛病,只能颤颤巍巍地顶着头上的刀。 与温润如玉王爷的一次邂逅,段寻富商不做了,穿上朝服戴上官帽给他当靠山。温润郎君以身相许,段寻自然开开心心把人娶回了家。 乐府令仲芹私底下是个双性骚货,蓄意勾引其先
耽美 连载 3万字
万人迷同学控制器

万人迷同学控制器

俺想当个好人
林卜是一个平凡到极点的高中生——学校到家两点一线的生活就是他的一切。一米八五的身高或许是他最突出的优点,但是在他大部分时间都因为不自信而驼着背的时候,这个优点也就没那么显眼了。 吴然是林卜的同班同学,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又魅力十足,唱歌跳舞样样会样样好,可以说是万人迷三个字的具现化,收到的表白数不胜数。 两个人的关系似乎永远都只会停留在同班同学上面,林卜永远只能在倒数第二排远远地望着吴然的背影。 但
耽美 连载 3万字
浪o统治世界

浪o统治世界

山野狂夫
祁安被宠坏了,胡作非为无法无天,最后被侮辱折磨死在了虫潮里。 重生之后,他要让所有人都付出代价,他可以利用一切,哪怕是他这具淫荡的身体。 这是一个重生浪o靠美貌和身体征服所有alpha和beta的故事。 有剧情有肉,肉多,香香。 走狗血剧情。
耽美 连载 4万字
爱,性爱

爱,性爱

喵九
两个相爱的人互攻日常。 排雷 1互攻 2高h 三包,包有肉,包有爱,包he
耽美 完结 20万字
云青青兮欲雨

云青青兮欲雨

清总
少爷?书童 乐青因家里穷,被父亲卖给沈家做书童。但对京城关于书童的腌臜事害怕不已。可后来沈家所有人的态度让他既吃惊又感动。尤其是那曾经被他视作洪水猛兽的沈家少爷…… 第一次发布文有点点小激动,这是短篇,灵感来自于某一个关于书童的历史冷门知识。古代书童的核心作用是伴读,其次是当保镖保姆管家以及暖床小厮。古代公子为什么上路带书童而不带丫鬟呢?古代交通运输不发达,出门赶考一路上耗费一两年也并非不可能,大
耽美 连载 2万字